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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一般對儀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以保證其量值的溯源性,并加以必要的維護和保養,以保證設備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溫度記錄儀的期間核查為例,介紹期間核查的記錄以及相關的知識,實驗室可以參照使用。
期間核查的記錄表格
具體的期間核查過程如下所述
核查適用范圍
標準的溫升試驗中,溫度記錄儀整體系統的期間核查。
測量范圍及主要技術參數
溫度記錄儀:型號、編號、熱電偶類型對應各領域檢測實驗室設備信息。
測量范圍:記錄儀的測量范圍,本次核查采用在0℃(冰水混合物)、100℃(沸騰水)兩點進行核查。
環境條件:溫度5~40℃,相對濕度40~90%R.H.,大氣壓86~106kPa。
核查注意事項
1. 注意不同熱電偶端點焊接對結果的影響;
2.注意不同類型熱電偶測量值的偏差,以及不同類型熱電偶在儀器中的設置;
3.試驗結果只對進行核查的熱電偶通道有代表性,不代表未核查的通道;
4.核查的通道盡量覆蓋平時使用的通道,盡量多選,可同時或順序進行試驗;
5.參考溫度基準的冰水混合物、沸騰水具有足夠的位置空間和溫度一致性,熱電偶端點的放置不在參考基準物質的邊沿,避免邊沿溫度衰減帶來的影響;
6.注意水質純度對冰點、沸點的影響,試驗數據應考慮(或扣除)其經驗數據的偏離;
7.注意不同季節的氣候對溫度、濕度、大氣壓的影響,注意海拔高度的影響,即對冰點、沸點基準值的影響,試驗數據應考慮(或扣除)其經驗數據的偏離;
8.注意多次測量和穩定后數據結果的比較,減少偶然性。
核查頻次
正常情況下實驗室每半年核查一次,如果發現測量結果異常、儀器偶然故障、儀器經過搬運等情況,可以臨時進行核查。
核查方法
1.傳遞測量法
2.多臺套設備比對法
3.兩臺套設備比對法
4.標準物質法
5.留樣再測法
6.實物樣件檢查法
7.直接測量法
8.實驗室間比對
9.方法比對法
核查記錄
1.記錄試驗日期、環境溫度、環境濕度、大氣壓、海拔高度;
2.記錄試驗的儀器型號、編號、熱電偶類型等信息;
3.記錄試驗的通道數和編號;
4.記錄重復性條件下,冰水混合物、沸騰水樣品對應各通道數據;
期間核查結果判定
1.在本次核查數據中,同一通道在重復條件下的不同數據之差、不同通道之間的數據之差的絕對值小于被核查記錄儀的溫度測量不確定度的倍時,判定被核查溫度記錄儀合格;(目前實驗室暫定控制在0.5℃內)
2.本次核查數據,與上一次核查數據、以及以前各次核查合格的數據之差的絕對值,小于被核查記錄儀的溫度測量不確定度的倍時,判定被核查溫度記錄儀合格;(目前實驗室暫定控制在0.5℃內)
對核查不合格的處理
對核查試驗數據出現異常的,應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可用其他方式再核查;對熱電偶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應更換合格的熱電偶,重新進行核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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